京中网(湖北日报)(金康通讯员 记者 张宇)11月14日下午,鄂州市召开《鄂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新闻发布会。会上,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洪山详细回答了记者提问。
鄂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洪山回答记者提问。图片提供:通讯员
刘洪山表示,该办公室将重点围绕“施工场地、矿产开采、预拌混凝土(砂浆)、防护场地”四大领域,推动扬尘管理从“末端管理”向“源头防治”转变。
参与房屋建设的企业新建建筑及附属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严格的“6 100%”要求:施工场地周围100%围栏、材料存放区100%覆盖、湿土开挖100%、路面100%硬化、进出车辆100%防水、泥浆车100%封闭运输。
同时实施“智慧工地”动态监控,通过视频监控、实时环境监测、车辆进出登记等手段,实现施工扬尘“可视化、量化、可追溯”动态监测。装修、改造工程需要除尘技术,垃圾必须装袋收集并密封运输。
在矿物开采、绿色生产和生态系统重建领域。按照“以林还林、以草还草”的原则,开展废弃矿山绿化工作。预拌混凝土(砂浆)整个生产和运输链的闭路控制。生产车间已关闭、建立原材料运输管道,对运输车辆的定位和密封设备进行全程监控。
此外,我们还采取了预留土地保密、为短期闲置土地提供绿化网络、优先考虑长期闲置土地建设临时停车场、袖珍公园等措施。同时,我们将加强执法监管,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,严厉查处和举报违法行为,以强有力的行动打击扬尘防治,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,助力鄂州建设宜居环境友好城市。
刘洪山表示,鄂州市要加强联合执法,严惩违法行为,严厉打击典型事件,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的长效治理机制,保障鄂州市经济社会发展。建设宜居、环保的城市。他说他会建设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