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次扩大!州际合作加快个人医保账户开立

日期:2026-01-09 12:33 浏览:

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1月9日印发《关于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互助的通知》,进一步优化个人账户互助政策,打破地域限制,强化家庭互助功能,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互助范围从省内扩大到全国。本通知明确,部际互助范围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的直系亲属。互助关系可以由双方自愿建立或终止。如果参保人的健康保险关系发生变化,该关系自动结束,一个人可以与多人形成互助关系。互助的钱可用于个人医疗费用、购买药品以及居民健康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自付费用。在互助框架内,互助协会成员将不再能够使用该框架内个人账户的资金。一旦关系结束,未使用的积分将返回到您的共同账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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